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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公告2023年第110号
【发布日期】2023年8月31日
【实施日期】2023年9月1日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哈萨克斯坦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区域的海关监管工作,结合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废止已被现行政策覆盖的原质检总局2012年第131号公告(关于发布《中国-哈萨克斯坦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出入境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的公告)。
本公告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023年8月31日
(稿件来源: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