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商务部 外贸司 类型:原创 分类:政策 2006-01-04 13:58
【发布单位】商务部 【发布文号】商务部公告2005年第113号 【发布日期】2005-12-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公布2006年重要工业品(原油、成品油、焦炭、稀土)一般贸易出口配额总量。
商品名称
单位
配额总量
原油
万吨
100
成品油
900
焦炭
1400
稀土
4.5
商务部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