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94号 公布《2013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已废止】
【发布单位】商务部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公告2012年第94号
【发布日期】2012-12-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现发布《2013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2012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同时废止。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12年12月10日
附件:2013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