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et365亚洲官网, bet365官网, bet365在线投注, bet365体育投注, bet365高赔率, bet365体育博彩, bet365快速提款, bet365注册优惠, bet365真人娱乐, bet365电子竞技

    首页> 政策发布> 对外贸易管理

    来源:商务部对外贸易司 类型:原创 2015-11-10 11:10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15第59号 关于调整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公告

    【发布单位】商务部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公告2015年第59号
    【发布日期】2015-11-10

        为落实国务院决定,保持外贸稳定增长,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对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将《商务部 海关总署2014年第90号公告》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的产品以及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产品剔除,共计剔除11个十位商品编码(见附件)。

        二、调整后的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共计1862个十位商品编码,仍按《商务部 海关总署2014年第90号公告》有关规定执行。

        三、请商务、海关等部门做好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核查工作,严禁环保不达标的落后产能开展相关业务。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从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调整的商品目录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15年11月10日

     

    bet365亚洲官网